一人公司六大收入來源結構

侯智薰(雷蒙)以「雷蒙三十」品牌經營一人公司,自 2020 年離開職場創業以來,公開把收入拆成六大類分析。這套分類沿用美國創作者 Jay Clouse 的框架(雷蒙剛好都有,僅未開啟「打賞」一類),自 2023 年起成為每年一篇的「年營收分析」系列文,公開記錄一人公司的營運策略變化。雷蒙在文章中強調,這系列最有價值的不是數字本身,而是開頭與文末的反思。

六大類別

雷蒙的收入由六類組成,依其營運主控權與可累積性,可分為三組。

第一組是「自己掌握、可累積」的核心:數位產品(Digital Product,自家網站 lifehacker.tw 上的主題課程、訓練營、Notion 模版)與版稅(Royalties,授權上架在 Hahow 等外部平台的課程分潤)。

第二組是「需要持續投入人力」的服務型:社群會員(Membership,付費訂閱社群「生活黑客群島」)與專業服務(Services,企業內訓、實體授課、個人顧問諮詢)。

第三組是「主控權在他人、比例刻意壓低」的合作型:廣告業配(Sponsorship,電子報版位與影片合作)與聯盟行銷(Affiliates,推薦自己會用的數位工具拿分潤)。

結構演化:從版稅為重到自產自銷

雷蒙的收入結構在 2023 至 2024 年間出現明顯位移。早期(2021–2022 年)主收入是放在外部平台的 Notion 課程版稅,但他判斷掛在別人平台上的版稅勢必逐年下滑,因此把重心轉向自家網站的數位產品。2024 年他在自有平台陸續上線多堂主題課(涵蓋 AI 工作術、自動化、復盤、數位閱讀等),使數位產品躍升為最大宗來源,版稅退居其次。雷蒙形容自產自銷「不會被大平台抽成,但一點也不容易」,行銷、客服、銷售頁全得自己負責。

合作型的兩類則被刻意控制。雷蒙認為廣告業配與專業服務「某種程度還是給別人打工」,主控權不在自己手上,比例低沒關係。聯盟行銷長年是六類中最低的一項,他將原因歸於自我設下的天花板:只推自己真正會用的產品,不為賺錢盲推。

訓練營:產品還是服務的界線

雷蒙特別把「訓練營」從純數位產品中區分出來。他主張訓練營不是可無限複製的產品,而是高強度服務,需要大量人力投入,因此計算營收時應與數位產品分開。背後是他對自我定位的堅持:不只做「工具教學」,而要做到「個體賦能」,讓學員內化問題分析與系統設計的底層邏輯,打造屬於自己的工作流,而非複製模板。他說「要做到高品質的服務,則需要人的投入」,並因此給教學夥伴高於市場的酬勞,使這條線的營運成本長期偏高。

背後的策略原則

這套結構服務於一人公司的核心哲學:追求更好而非更大,懂得設限。雷蒙不選擇「教人賺錢、理財、打造個人品牌」這類高轉換主題,自評若走這幾條路營收應能翻倍,但那不是他想要的。會員定價被他定位為「篩選門檻」而非營利項目,用低門檻過濾出同路人。年會這類活動以體驗而非賺錢為目的。

收入結構也與飛輪效應綁定:智能工作宅的 YouTube 內容看似只是生活記錄,卻把重效率的觀眾導向課程,同時帶來廠商與合作機會。雷蒙的判準是「做一件事能不能幫助到其他事」,避免把自己切成互不相干的數塊而累死。這套思路與他的一人公司三階段路徑一脈相承——苦力期先用服務驗證需求,穩定期把既有內容一魚多吃,系統期才導入自動化釋放精力。

反思底色

雷蒙在公開營收的同時,反覆提醒漂亮的總營收背後實際入袋的比例有限,扣除成本、稅金、夥伴分潤與外包費用後,淨利曾不到一半,早期成本結構並不健康。他公開這些數字的動機之一是「等到哪天被別人寫出來,不如自己先寫,也更完整、更真實」,並一再附上但書:個人經驗僅供參考,照搬他人的做法大概率只會變成事故。